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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 荣春(3)
    戚春醒来,郑勖四平八稳地开着车。她才发现,自己并未睡着。只是陷入了回忆而被魇住。

    她看着他的侧脸。郑勖似有所觉,看她。

    “想呕?”

    她点头。

    看到你的脸想呕。

    她从来没有哪天,这么厌恶他。

    郑勖在路边停下,担心地问她:“要不喝点水?”

    她摇头:“不用。”哑得叫人想起“呕哑嘲哳难为听”。

    “开车吧。”她偏头望着窗外,想理一理思绪,却渐渐的,又回到当年。

    文科班女生多,郑勖是稀少动物中的一头。

    戚春长得漂亮,他从高二一路追,追不到,被她用话堵走。

    高三时,戚春与华荣的绯言绯语满天飞,他还是没完全放弃,在他心里,两个女孩子,终究不可能恒久。

    便是因为他锲而不舍的精神,才有了今天。

    高考时,她们在考场前拥吻,引起老师与家长的注目礼。

    相视一笑。

    “加油。”

    不用多说,这简短两字已是囊括了一切。

    目送彼此进入考场。

    毕业聚会上,酒过三巡,众人皆是面酣耳热,起哄着,叫她俩接吻。

    自在一起后,两人就不在意世人眼光。

    华荣放下酒杯,笑晏晏的,与醉眼朦胧的戚春亲吻。

    郑勖几乎握碎了酒杯,最终扔了,冲去拉开华荣,怒不可遏地挡在戚春面前。

    华荣不比郑勖矮多少,酒量也比郑勖佳上三分,他醉得面红耳赤,脚步是虚浮着的。

    无论气势、众人反应,郑勖已溃不成军。同学将他拉开。他无力地跌倒在长沙发上,勇气如潮水般褪去。

    他这算什么呢?人家才是名正言顺的情侣。

    他目睹两人离开,深切地感觉到心角有块地方,轰然坍塌。他眼前被掀起的灰尘蒙住。

    成绩出来,她们填同一所大学。

    大学,戚春与华荣同居。戚夫人认为华荣块儿大,想必是能保护戚春,不易受欺负的,且又是女孩,自然放心得很。

    华荣待她,有女子的细心,也有男子的温柔。

    她们在自己的小房子里,拥有老夫老妻的幸福。

    戚春亲自下厨做饭,戚夫人得知,心疼不已。她素来不叫女儿做粗活,宠女儿宠得不像话。她生平几大幸事,其中之一便是,女儿出落得大方,且并不跋扈。

    戚夫人叫她去外吃,不必替她省钱。戚春没听见耳里,她觉得和华荣在家吃,是别样的温馨。

    十指不沾阳春水,为君洗手作羹汤。

    她心向往之。

    大三那年,华荣生日,她送了块手表,是华荣喜欢的牌子的限量版。以及一封手写信。

    戚春对她说,有朝一日,她们分离后,再拆信。

    现实且浪漫,在她身上,却毫不矛盾。

    平日里,她们相偎在沙发上,也没少探讨过未来。

    戚春甚至说:“以后,我嫁人了,生了孩子,我肯定会告诉他我们的事。我要让他知道,爱一个人,是不分性别的。”

    嬉笑背后,是尝不尽的苦涩。

    灯关着,只有烛火的光摇曳着。

    华荣一口气吹灭蜡烛,随即,一个人影缠上来。

    两人拥吻,齐齐倒在沙发上。

    华荣单手压在戚春脑后,空出来的那只,挑起她的衣服下沿,顺着腰身,往上摸。

    四瓣唇紧密地贴合着,舌头激烈地交缠着,肺里的氧气一点点被榨干。

    隔着厚实的胸罩布料,华荣揉搓着戚春的乳房。

    戚春轻吟着。

    这几年,她们同居,爱没少做,身体早就熟稔不已。

    就这么触碰几下,都很动情。

    爱液从下体流出来,洇湿了内裤。

    戚春体内空虚万分,难耐地扭了扭身体,渴望得到更多。

    想要除掉碍事的胸衣,让她揉得更重些;也想要她的手指,她的舌头,钻进自己的私处。

    那时,华荣正要推高她的胸罩。

    像是玻璃碎裂一样,灯亮起来的声音惊天动地。

    两人抱在一起,衣衫不整。华荣的手仍在戚春衣服里。胸前,透过衣服看得出手指的轮廓。

    是不请自来的戚夫人。

    戚春回过神来,慌张地推开她,站起来。

    戚夫人夸张地捂住嘴,觉得自己几乎快犯心脏病昏过去:“天呐,你们在干什么?”

    她将戚春揪去房里,心疼不已:“我听说今天华荣生日,想着正好要来看看你,打算与你帮她过生……可我撞见了什么。天呐。”

    她认为这个女儿已变坏。心中懊悔着:是她太过宠溺,导致她成了这样。

    她们究竟瞒了她多久?

    想起看到的场景,不知她们已做到那一步,戚夫人细思极恐地再叫:“你们太过有伤风化。我教出来了一个怎样的孩子啊!”

    戚夫人不允她们再度往来,态度很坚决。

    戚春哀哀求她:“我真的爱她。妈,爱情不分性别。你一向叫我平等待人。”

    “不。”戚夫人坚决不动摇,“你不用传宗接代,但你也要生儿育女。女人?怎么可以?!”

    戚春怒极,也悲极:“你简直封建!”

    “这不是封建。”戚夫人苦口婆心,谆谆善诱,“你不懂,你图一时欢愉,可考虑过年老?届时无一儿半女,你怎样过活?生了病,无人照料,你会凄凄死去,甚至无人替你下葬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想考虑那么远。”戚春大声反驳,仿佛垂死挣扎的野兽,明知道毫无意义,“而且我们可以领养。”

    “但那终究不是你的孩子。你不懂血浓于水的真正含义。血脉的传承,岂能如此简单概括?”她又叹,“若你不是我亲生女儿,此时此刻,我就不会管你。”

    戚夫人四十好几,信教,如此古董死板。

    戚夫人联系到华夫人,两位母亲甚至拉上两位父亲,同仇敌忾般地统一战线,坚决反对她们的恋情。

    他们就像冷面死神,堵在她们的生路上。

    终于来了,末日终于来临。

    号角响得毫无征兆,她们就要穿甲上阵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你知道吗?

    从来没有一种爱情,是不经历重重磨难的。

    可爱情有它的抗击能力,有的,一击即碎;有的,坚如磐石。

    戚春曾经以为,她们之间的感情,是经她努力,夯实了的。哪料想,饶是外壳坚硬,里头空了,终究会破。

    *

    不知是缘分,   还是郑勖刻意制造的巧合,总之,两人在相亲宴上碰面了。

    那时,戚春已和华荣分开两年。

    戚夫人仍担心她心里有华荣,也极力想把她往“正途”上引,便为她安排相亲。戚春顺从地接受了。

    除了华荣,于她而言,其他谁都一样,谁都无所谓。

    这想法若叫戚夫人得知了,又该戳着她的额头,骂她不争气了。

    得知他们是高中同学,戚夫人更满意,极力地撮合他们。

    戚春并不讨厌郑勖,他提出的约会,她也一一答应了。

    郑勖是真心爱她的,戚夫人看得出来,也对他各方面很满意。

    相处不到半年,他们便定下婚期。

    “行,您满意就行。”戚春记得当时这么和戚夫人说。

    “你婚是为我结的啊?我说你……”

    戚春怕她把话头引到华荣,忙截断:“既然都定下来了,我也跑不掉了,您以后少操点心,行不行?”

    和郑勖的初夜,他对她说:“我不会在意你和华荣的过去,我只要你以后只有我一个人,好不好?”

    戚春泪如雨下。

    不知是男人的男根肏得她嫩宍疼,还是仅仅为他那句话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戚春与郑勖回到家。

    她醉酒,无力与他纠缠,径直走回房间,挺尸一般倒下。

    死沉的一觉醒来,已经傍晚。

    郑勖坐在沙发上处理工作文件,饭菜在桌上,等她醒来吃。

    其实,郑勖对她不错。体贴周到,别无二心。华荣能做到的,他何尝不能?这或许是他对自己的要求。

    就这样吧。

    余地只一巴掌大,前一步,退一步,都是粉身碎骨。就这样吧。她对自己说。

    戚春坐在桌边,感觉自己被人间烟火气包围,熏得泪快要落下来。

    华荣也回到家里,不同的是,空荡荡,只她一人。

    她踮起脚尖,从高柜里取出一只盒子。她本以为,不会迎来这一天。

    她打开盒子。里面有那块表,还有信。过了这么几年,指针竟还在滴答滴答地转着。

    她取出当年的信件。

    一封简单的信封,粉色,没花哨的纹饰,看见久违的,戚春清秀的字体。不像她的,龙走凤飞。当年老师不知让她学着点戚春多少次,她却依然故我,只因戚春说——“你就这么写,好看,我喜欢。”

    再没办法了,再不可能这么爱一个人。

    只因她一句“喜欢”,就不管不顾。

    信封上写着——挚爱:华荣亲启。

    华荣拆开,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发颤。表现出来的淡然、坚强,全是假的,这个时候的她,不堪一击。

    致吾挚爱华荣:

    但为君故,沉吟至今。我们终于等到这天。也许等你看信时,我们已各自有了家庭。但我相信,我们心中,都一席之地,是留给对方的。

    还记得你说:待我来世为男儿身,娶你做我家中娇妻。我等你一世。下一世,我会穿七彩华衣嫁你。

    虽千万人,吾往矣。我爱你,望你幸运,盼你幸福。纵短暂分离一生,来世亦会相遇。此生我不悔。我总想,我的孩子,一定要长成你的模样,我好将对你的感情,加倍给她。

    是我自私了。我占了你许多年,还妄图令我的孩子肖像你。

    我曾写“爱情一旦来了,不过是天覆地倾,风雨加身罢了”与你,你可曾领会?

    山有木兮木有枝,心悦君兮君不知。这本是讲两个男人。呵,不为世俗所容纳的爱情。

    自高中起,我爱你许多年。后半生亦是如此。你应当忘我,我却知你不会。

    我何尝没有想过与你厮守一生,日日夜夜地想。叹,此生戚春无缘。

    得之我幸,失之我命。从与你在一起那日,我便已懂,也已料到如此结局。

    可你仍要记住一句话。

    荣不枯,春不暮。这就是我们的爱情。

    —完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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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来,喝碗肉汤。

    这是我写的第一篇百合,也是目前为止的唯一一篇。